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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12 | 點閱數: 625
主旨: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之教師亡故後,其領受月撫慰金之配偶 再婚,月撫慰金停發起始日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一、查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14 條之 1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施行細則第 42 條及第 47 條規定,領受月撫慰金遺族如有再 婚者,應主動通知原服務學校轉報支給機關,終止支給月 撫慰金。 二、復查本部 102 年 9 月 16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20116450A 號函 規定略以,遺族如因再婚停止月撫慰金領受權,其月撫金計算至事由發生之前 1 日止;事由發生之當日起,如有續 領,即屬溢領,應自溢領之日起追繳。 三、有關學校亡故退休教師之配偶再婚,其戶口名簿記事欄記 載「民國 1...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12 | 點閱數: 523
主旨:有關 89 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 94 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 104 年 12 月 23 日起業依規定由原年息 1.347%調整為年息 1.277%,請查照。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12 | 點閱數: 588
主旨:檢送「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 )教育訓練實施計畫」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04 年 11 月 25 日院臺性平字第 1040152157 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各機關同仁,瞭解 CEDAW 條文、一般性建議與所負責業務之關聯性,並能將 CEDAW 運用於業務工作中、辨識直接與間接歧視,避免施政時產生性別歧視,進而規劃消除社會、文化及生活中既有的歧視,特訂定旨揭計畫,請各機關學校確依計畫落實辦理。 三、旨揭計畫辦理期間為 105 年至 108 年,係依據行政院 104 年 11 月 25 日院臺性平字 104000152157 號函核定之「消除對婦女一切...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12 | 點閱數: 612
主旨:有關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觀光局)配合行政院消費提振措施辦理「國內旅遊住宿優惠」補助得與國民旅遊卡併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12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0400564641 號書函辦理。 二、觀光局為配合行政院消費提振措施,於本(104)年 12 月 1 日至明(105)年 3 月 10 日止辦理「國內旅遊住宿優惠」補助,於實施運作上,衍生該優惠得否與國民旅遊卡併用之疑義,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請觀光局表示意見略以,有關旅客持國民旅遊卡刷卡支付房價,其支付金額為折價後房價金額,但業者開立發票金額必須為實售房價金(例:開立發票金額新臺幣(以下同) 2,000 元、刷卡金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12 | 點閱數: 652
主旨:本局所屬各級學校 105 年第 1 次幹事、護理人員第二階段甄選,訂於 105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2 時於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 7 樓東側會議室辦理資績審查作業,逾期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人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陞遷作業補充規定」(以下簡稱陞遷作業補充規定)及市府人事處 103 年 11 月 20 日府人力字第 1031110385 號函辦理。 二、本次作業之參加甄選對象,依陞遷作業補充規定第八點第(二)款及第十點第(二)款須符合下列資格: (一)幹事職務: 1、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人員任與幹事同職務列等現職滿二年以上(服務年資計算至 105 年 1 月...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07 | 點閱數: 671
主旨:貴屬公教人員子女就讀本市國中小學,如已支領本府發給之「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自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仍得依規定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12 月 1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533951 號函及本府教育局 104 年 12 月 14 日南市教人(二)字第 1041214267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2 年 3 月 20 日局給字第 0920006986 號函釋以惟有關公教員工身心障礙子女已領取「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在家教育學生教育補助費」(即旨揭所述教育代金),因高於子女教育補助標準之獎助,不合再發給子女教育補助。惟有關教育代金性質...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07 | 點閱數: 488
考選部訊息: 105 年關務、身障特考及上校以上軍官轉任考試定於 1 月 5 日至 14 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07 | 點閱數: 487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5 年度地方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計畫 1 份,請  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4 年 12 月 16 日研數字第 104405081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推動計畫實施內容包括「提升數位能力」、「推動數位學習熠星方案」、「線上英語營」、「推動電子師徒制」、「推動遠距同步教學」」、「推動微學習、簡述力」、「運用線上直播各類活動」、「運用研習論壇電子書擴散學習」及「推廣 MOOCs(磨課師)學習」等 9 項。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07 | 點閱數: 708
主旨: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依規定計算後,總 金額若有不滿新臺幣(以下同) 1 元之餘數,以四捨五入 進位方式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查「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3 條 規定:「發給基準如下:一、支(兼)領月退休金(俸) 及一次退休(伍)金軍公教人員,照現職人員俸(薪)額 一項,依下列規定計算發給 1.5 個月之年終慰問金:(一) 86 年 1 月 1 日軍職人員、 84 年 7 月 1 日公務人員及 85 年 2 月 1 日 教育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核定退休(伍)人員,依其支 領之退休金(俸)(含軍職支領贍養金、生活補助費、半 俸)或月退休金百分比計算發給。(二)在前目所定退撫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07 | 點閱數: 466
主旨:本市各學校教師自費參加健康檢查,准予每 2 年 1 次公假登記 1 天前往受檢,惟課務自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8 月 26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40093167 號函辦理。 二、本市教師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得以每 2 年 1 次公假登記 1 天前往受檢,並須受檢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