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61
  • slider image 468
  • slider image 469
  • slider image 470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07 | 點閱數: 523

主旨: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依規定計算後,總
金額若有不滿新臺幣(以下同) 1 元之餘數,以四捨五入
進位方式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查「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3 條
規定:「發給基準如下:一、支(兼)領月退休金(俸)
及一次退休(伍)金軍公教人員,照現職人員俸(薪)額
一項,依下列規定計算發給 1.5 個月之年終慰問金:(一)
86 年 1 月 1 日軍職人員、 84 年 7 月 1 日公務人員及 85 年 2 月 1 日
教育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核定退休(伍)人員,依其支
領之退休金(俸)(含軍職支領贍養金、生活補助費、半
俸)或月退休金百分比計算發給。(二)在前目所定退撫
新制實施後,核定退休(伍)人員,依其退休(伍)核定
機關核定退休(伍)年資(新舊制核定退休年資連同累計
)滿 15 年者,給與 75%,以後每增 1 年,加發 1%,最高給
與 95%(已滿半年,未滿 1 年者,以 1 年計)。(三)兼領
月退休金人員,按其兼領 1/2 、 2/3 、 3/4 月退休金之比例發給。……(六)年度中退休(伍)之人員,在不重領、
不兼領之原則下,扣除當年發給年終工作獎金之實際在職
月數後,依剩餘月數占全年月數比例,發給年終慰問金。
……三、支領年撫卹金或一次撫卹金之領卹遺族,每一撫
卹案一律發給總額新臺幣 2 萬元,領卹期間不足一年者,按
下列比例發給:(一)軍公教人員年度中亡故,在不重領
、不兼領之原則下,扣除當年發給年終工作獎金之實際在
職月數後,依剩餘月數占全年月數比例發給。(二)年撫
卹金給卹期限於年度中屆滿之領卹遺族,依當年屆滿前之
月數占全年月數比例發給。」
二、復查前開發給辦法第 3 條訂定說明略以,在職因作戰演訓
或因公死亡辦理撫卹人員於年度中領有年終工作獎金者,
其遺族在不重領、不兼領之原則下,扣除當年發給年終工
作獎金之實際在職月數後,依剩餘月數比例發給年終慰問
金(例如: 101 年 8 月亡故支領撫卹金,則年終慰問金為 6,6
67=20,000*4/12 ,元以下之餘數四捨五入)。支領年撫
卹金之遺族,依年度中支領年撫卹金月數,按比例發給年
終慰問金(例如:支領年撫卹金遺族,其領卹期間至 101 年
1 月屆滿,則年終慰問金為 1,667=20,000*1/12 ,元以下
之餘數四捨五入)。
三、為期前開發給辦法各適用對象年終慰問金之計算方式處理
一致,其年終慰問金依規定計算後,總金額若有不滿 1 元
之餘數,均以四捨五入進位方式辦理。

:::

萌典查詢

計數器

今天: 170170170
昨天: 519519519
本週: 1818181818181818
本月: 6751675167516751
總計: 1056335105633510563351056335105633510563351056335
平均: 617617617
:::

楠西國小粉絲團

雷達回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