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活動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主辦,中華創意發展協會協辦。 二、本案採自由報名及縣市推薦。如需本局推薦者,請詳閱簡章之報名須知,並於 110 年 11 月 24 日前將相關得獎證明文件函報本局,將依來函時間先後序位,推薦參與旨揭選拔賽。 三、有關繳費相關事宜乙節,請依據旨揭簡章( P5 )規定辦理。
臺南市楠西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