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申請日期:110 年 2 月 10 日至 110 年 3 月 10 日
臺南市楠西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