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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6-10 | 點閱數: 58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6 月 9 日南市教人(二)字第 1140839145 號函辦理。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師範校院學生依師範校院學生實習及服務辦法規定,經權責機關核准改分發至私立學校實習,實習期間占實習學校編制缺並比照正式教師核支薪給,實習期滿後經補實者,實習期間服務年資得於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到職支薪之日起十年內,由服務學校向退撫基金管理機關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其應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依其任職年資及等級,對照同期間相同薪級教職員之繳費標準,換算複利終值總和,由申請補繳人一次全額補繳後,始得併計年資。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6-03 | 點閱數: 73
一、依總處 114 年 5 月 20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0884 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登載於市府人事處網頁(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 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福利 e 化平台/政策/友善家庭服務(https://www.dgpa.gov.tw/eserver/submenu?uid=440) ,及總處全球資訊網/總處政策與業務/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list?uid=111) 項下。未來旨揭宣導措施內容如有增修,總處將配合更新,不再另行函知。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6-03 | 點閱數: 8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4 年 5 月 26 日府人考字第 1140776220 號函辦理。 二、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及內政部訂(函)頒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及「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對於公務員赴陸分別訂有相關許可管理規定,合先敘明。 三、因應暑假旅遊旺季、探親需求,請各機關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應確實遵守上開相關規定,並依「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及赴大陸地區(含非因公)申請案件須報府核定(轉)期程表」規定辦理,申請前務必詳閱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注意事項,相關申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5-26 | 點閱數: 71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5 月 22 日府人考字第 1140745530 號函轉行政院秘書長 114 年 5 月 19 日院臺法長字第 1140610014 號函辦理。 二、依來函說明略以,為避免中國大陸混淆我國人國家認同,且軍公教人員依法負有效忠國家之義務,爰通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倘違反規定,亦未於服務機關(構)學校清查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應由各用人機關(構)學校,本於權責予以適當處置。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5-26 | 點閱數: 8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5 月 21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40746492 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相關事項摘要如次: (一)參加對象:市府教育局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與代理教師。 (二)上課時間: 1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4 時。 (三)上課地點:上善心理永福館(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37 號 3 樓)。 (四)報名人數:以 15 人為限。 (五)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本(114)年 6 月 4 日(星期三)止,請至學習護照系統( https://e-learning.tn.edu.tw/)完成報名程序(請逕搜尋課程代碼: 306810 )。 (六...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5-21 | 點閱數: 74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5 月 13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40048256 號函及銓敘部 114 年 5 月 2 日部退四字第 1145817851 號函轉陸委會 114 年 4 月 22 日陸法字第 1149903956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