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楠西國民小學 113 年校園環境維護臨時人員
甄選簡章
(一) 校園花草樹木修剪。
(二) 校園環境維護修繕。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地點:楠西國民小學
三、工作時間:每月總時數以 80 小時為原則,上班時間可彈性調配。
四、上班日期:自報到日起至 113年 12 月 31 日止,經本校考核表現優良者得辦理續聘。
五、錄取名額:1 名。
六、薪資:時薪 183元(基本工資若有調整,按其調整期日調整之),並享有勞保、健保。
(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 3 年以上之工作經
驗。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所列情事者。
八、報名日期及地點:
即日起至 113年 1月 18日(星期四)下午 17 時前向本校總務處親自或委託他人現場報名,或掛號郵寄:臺南市楠西區四維路 69號 楠西國小總務處收,信封務必註明應徵「校園環境維護臨時人員」,郵寄者請自行估算寄達時間,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表如甄選簡章附件。
【本案聯絡人:總務處王小姐 電話: 06- 5751062】
九、報名應繳左列文件:(以 A4 紙張影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及通知,如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十、甄選方式:
書面審查符合本校需求者另行電話通知面試,經面試而錄取者公告於本校網站,均不另書面通知。
十一、迴避進用規定: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 11 點第 1 項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
十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附件 |
臺南市楠西國民小學 113 年校園環境維護臨時人員
甄選報名表
編號: (本欄報名人請勿填寫) 日 期: 113 年 1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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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出生 年月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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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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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 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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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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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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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聯絡人: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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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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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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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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