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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學組 | 2020-03-30 | 點閱數: 757
  • 依據
  • 、教育人中小學兼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備註

專任教師

病假(含延長病假)

1

1

109/04/07-109/07/14

(實際聘期以市府核定為準)

須配合課務安排兼任行政工作

科任(資訊課)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

        酌減或取消。

  • 以上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參加)相關校內外教學活
  •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 1093月 30日(星期一)至 109 年 4 月 07 日(星期一)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https://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本校網站(http://www.nsps.tn.edu.tw/)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 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 3 次招考,
    •  

 

第 1次報名時間

109年 3月 30 日(星期一)

109年 4月 05 日(星期日)

上班日上午 8:00-16:00(逾時恕不受理)

第 2次報名日期

109年 4月 07 日(星期二)

上班日上午 8時至下午 16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3次報名日期

109年 4月 09 日(星期四)

上班日上午 8時至下午 16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4次報名日期

109年 4月 13 日(星期一)

上班日上午 8時至下午 16 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 06-575106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

  (二)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方式:採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五) 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準則第 7、 8 條情事者。

    二、資格條件:

第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第 4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甄選日期

109年 4月 06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2次甄選日期

109年 4月 0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3次甄選日期

109年 4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4次甄選日期

109年 4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 06-5751062
  •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範圍:

       資訊課程:上機實作(自選資訊相關課程)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9分短鈴, 10 分長鈴,立即結束)

二、口試(4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為主。

時間:每人 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9年 4月 06 日(星期一) 1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9年 4月 08 日(星期三) 1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9年 4月 10 日(星期五) 1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4次甄選結果公告

109年 4月 14 日(星期二) 1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109年 4月 06 日(星期一)16時前

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9年 4月 08 日(星期三)16時前

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109年 4月 10 日(星期五)16時前

第 4次招考成績複查

109年 4月 14 日(星期二)16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限本人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複查成績;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其他考生之成績,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相關資料

三、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 109年 4 月 15 日止。

  • 其他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

        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 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考試相關事項: 06-5751062 (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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