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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7-29 | 點閱數: 983

臺南市楠西區楠西國民小學 10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 依據

一、、教育人中小學兼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104/07/26教育局公告編號 73098

  •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薪資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ㄧ般

代理教師

3

1

104/08/31-105/07/0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受聘教師課務依規定及學校課程需求進行排課及職務分配。。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不予錄取,

      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四、薪資以月薪計,勞保、勞退依規定按月繳納。

  •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第 1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4年 7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8 月 4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

第 2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4年 8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8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

第 3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4年 8月 8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 8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nsp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

 

  •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3次招考,惟

            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第 1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4年 7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8 月 4 日

(星期二)下午 4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2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4年 8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8 月 6 日

(星期四)下午 4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3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4年 8月 8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 8 月 10 日

(星期一)下午 4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地址:臺南市楠西區四維路 69號,電話: 06-575106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個人履歷表(格式及頁數不拘)

(二)臺南市 104學年度教師甄選成績單(60分以上)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歸還)。

(三)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歸還)

(四)國小教師證(或教育學程證明)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歸還)。

(五)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歸還)。

    四、方式:採親送或通訊報名,須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送(寄)達

  •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 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 104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第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 8月 5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起

(請於上午 9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 8月 7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起

(請於上午 9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 8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起

(請於上午 9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依上開時間親自至本校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第 1次招考方式:採書面審查暨口試甄選

(一)口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並由工作人員依序唱名進場。

    (二)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三)口試時間每人 5-10分鐘,口試時不得帶任何檔案資料及通訊器材。

第 2次及第 3 次招考方式

一、試教(50%)

    (一)範圍:請老師自訂該科教材,版本不限。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5-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 8月 5 日(星期三) 16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 8月 7 日(星期五) 16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 8月 12 日(星期三) 16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二日內(遇假日則順延)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

        站(https://www.nsp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

        ,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

        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條暨「臺

        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電洽詢( 06–5751062教務處)。 

拾、本簡章陳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