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6 年 10 月 26 日府社兒字第 1061086872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係為推動市府各機關依業務所管,在制定法令、政策、方案計畫及資源分配時,納入性別觀點,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並加強各機關使用各項性別主流化相關工具,以提升推動品質及擴大成效,及培養市府各單位及附屬機關學校人員性別意識,實踐性別平等。
二、計畫內容包括「組織性別機制」、「強化性別意識培力」、「編列性別預算」、「落實性別影響評估」、「深化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持續辦理性別平等宣導與國際交流參與」、「性別平等相關法規推動、落實與檢視修正」及「建置在地性別人才資料庫」等八大實施面向,請市府各機關學校落實辦理,共同推動與建構本市性別友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