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5 年 4 月 19 日府新傳字第 1050400614 號函辦理。 二、 105 年 4 月宣導內容:「兒童需要在愛與了解的環境下成長,不應該受到大人的忽視。 臺南市政府關心您。」 三、宣導期間:自即日起至 12 月。 四、檢附人口政策實施計畫乙份。
臺南市楠西國小